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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来源:新慈善杂志时间:08-03-21 点击:
请怀有一颗感恩之心
 
       某报纸最近刊登这样一则消息:重庆开县人李富华委托律师要状告他曾参与资助的一名北大研究生,要求其返还资助的4万元学费。原因是该生很久都没有联系他,而且李调查发现,自己从2003年开始鼎立资助的北大贫困研究生段某,只修完了12门课程中的一门,毕业已经不可能。而且段某早已不在学校读书,与学校失去了联系。
       每逢学生高考结束后,公益组织、报社、甚至企业都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活动以帮助那些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大学生。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缓解了学校和政府的压力,但这些资助行为背后所蕴藏的一些问题也非常值得我们深思。一些贫困大学生缺乏感恩意识,甚至一些人在得到资助后不思进取、反而贪图享受,使得不少愿意捐助的人士产生了疑虑,或者感到寒心。
       去年某慈善组织联合有关部门资助了100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最后只有2人给捐助企业写信,向他们报告了自己的学习情况并表示感谢。其余98名得到资助的大学生都如断线的风筝杳无音信。我宁愿以他们学业太忙来为他们解释,也不愿意以恶意来猜测他们。
       捐助者与受助者之间固然是平等的,但是受助者首先应有感恩之心。大学生虽然年轻但已是成年人,不应该不懂做人的常理。“记人之善”,“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也许他们忘记了我们民族的这些传统基本美德,要不然,他们怎么会在一年时间里连给自己应该十分感激的捐助单位打个电话、写封书信都没有做呢?如果把别人的施助和支持,看作人家应尽的义务,那就大错特错了。

       今后社会以及慈善组织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方式是否应该尝试改变一下?如果能够建立一种循环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即得到帮助的大学生与捐赠方签订承诺书,承诺将善款用于学习,按时完成学业,将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逐步归还自己所接受的善款,返回资金用于帮助其他受助大学生。毕竟,现在社会上还有太多需要帮助的人。这样,一方面能够帮助培养大学生的感恩回报之心,同时也能够形成长效资助体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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