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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并非贫穷者的通行证

来源:新慈善杂志时间:08-03-21 点击:

      贫穷的人,虽然处处受轻视,但有时候也可以“光荣”一把,譬如在与强势者博弈时,穷人总能获得更多的支持。“北京工商银行网上发出债务催收公告,一千多名拖欠助学贷款大学生被曝光”(《新京报》7月20日)的新闻,很容易让人读出不平等的博弈关系—强势的银行曝光贫穷的负债大学生。毋庸置疑,更多的民意倒向了弱势者,对银行“抹黑”行为的谴责成为争议过程中的主流声音。

       中国自古就存在“仇富怜贫”的价值观念,这种观念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当下表现得更加明显。垄断行业是既得利益者的代表之一,因此在普通民众的心目中,垄断行业比较容易对人民犯错,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值得警惕的。从这样的现实背景中审视“银行曝光欠债大学生”,完全可以想象得出带有垄断色彩的银行将在民意中处于弱势地位。
       但是,这样的民意到底是在支持贫穷者,还是纵容贫穷者的赖账行为?报道说,这次公布的1200多人都是长期联系不上的欠款人,有些人甚至欠债两三年了,而能够联系上的人都没有公布。为何有1200多欠债人与银行失去联系?这大概可以说明被曝光的人有相当一部分存在赖账的主观倾向。
       而在有着赖账思想倾向的人当中,有没有人是被“怜贫”的民意所惯坏的?我们在过分谴责为富不仁的行为时,有没有考虑过“为贫不仁”思想的萌芽?
       事实上,对大学生欠债行为的纵容,很多年前就开始了。例如,银行对逾期不还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将加收利息;高校对拒不还贷的大学生扣发毕业证。这些惩罚性的措施,无一例外地遭到了压倒性的抵制。抵制的原因,无一例外地包括“刚毕业哪来钱还?”、“因为穷所以没还”、“很多高校与国企也赖账,为什么不多盯着他们?”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赖账俨然有理,银行与高校一时间成了真正的弱势群体。
       摆出这些道理,表面看来倒也合乎情理,但在诚信面前,不应当拿情理与道德来做挡箭牌,也不应当四处搜罗更加可靠的借口。既然你与银行签订了契约,说明你充分考虑到了自己守约的信心与能力,如果明知自己无法履行契约而签订它,则表明你已经迈出了失信的第一步。
       贫穷不是犯错的理由,别人的赖账也不应当成为自己失信于银行,甚至让银行蒙受损失的参照。我们在设想银行的强势地位时,应当更多地考虑到如何遵守游戏规则,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强势和弱势、贫穷与富贵之分。只有当游戏双方都遵守规则时,游戏才能继续下去,并使后来者可以参照执行。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全国助学贷款违约率已达到28.4%,导致许多银行不愿继续发放助学贷款,违约者的不讲诚信,使后来的许多贫困学子受到了牵连。
       从法制角度来看,银行在系统内部的“曝光”行为存在法律风险。作为一个企业,在发布催款公告时涉及个人的资料信息,似乎无法可依。法律人士认为,合理的做法应当是诉诸法律,如果找不到欠债人,可让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但是想想看,以合法的方式在报刊上公开“曝光”那些处于谋生中的毕业生,对他们的社会形象来说应当更加不利。但是民意似乎没有考虑那么多,铁了心地要谴责银行到底。
       古人说,“仓廪实然后知礼节”,这往往成为许多穷人不守礼节的借口。但别忘了,古人还说过,“人穷志不短”。在事关社会责任问题上,穷人没有特权,贫穷不是贫穷者的通行证,既然因为不可抗力而失信于人,那就得心甘情愿地接受惩罚,没有那么多的废话可讲。现在,很多人一谈到穷人因贫穷而犯错甚至犯罪,免不了以衣食足而知荣辱之类的陈词滥调进行辩护,这从侧面纵容了“为贫不仁”的思想,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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