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慈发〔2011〕5 号
浏阳慈善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慈善助孤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
为了让孤儿及时得到社会的关爱,根据捐资人湖南强生药业有限公司意愿,继续开展“强生助孤”慈善活动。按照长沙慈善会的统一安排,浏阳慈善助孤从即日起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户口在长沙地区、父母双亡的孤儿。2、在读学生。包括小学一年级至普通高中三年级,职业高中,及考上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全国20所大学。不包括学前教育与幼儿教育阶段。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20所大学是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协和医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传媒大学。
二、工作要求及程序
1、各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牵头,学校协助,向辖区内的学生进行助孤宣传,同时向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助孤申请表。
2、救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其所在的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3、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指导填写申请表格。
4、申请人所在的学校出具学习证明。
5、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及公安派出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是孤儿,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6、所有申报对象必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7、村(社区)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公开栏公示申请对象情况3天,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
8、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将拟救助对象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新增、原有对象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阶段填写汇总表(含电子版,Excel表请在QQ乡镇联系群共享中下载)统一送市慈善办。
9、市慈善会将拟上报对象情况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长沙慈善会。
10、村(社区)、乡、镇、街道对强生助孤申请对象的公示要拍好照片以备核查。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各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落实好项目救助对象,按要求于
附件1: “强生助孤”工作流程
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2011年长沙市强生助孤项目救助申请表
点击下载此文件
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3:2011年“强生助孤”原有项目救助对象花名册(类别 )
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4:2011年“强生助孤”新增项目申报救助对象花名册(类别 )
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5:2011年“强生助孤”项目援助对象公示(样稿)
点击下载此文件
主题词:慈善 助孤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