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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慈善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慈善助孤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11-10-26 点击:

浏慈发〔20115

 

 

浏阳慈善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慈善助孤工作的

 

  

各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

为了让孤儿及时得到社会的关爱,根据捐资人湖南强生药业有限公司意愿,继续开展“强生助孤”慈善活动。按照长沙慈善会的统一安排,浏阳慈善助孤从即日起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户口在长沙地区、父母双亡的孤儿。2、在读学生。包括小学一年级至普通高中三年级,职业高中,及考上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全国20所大学。不包括学前教育与幼儿教育阶段。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20所大学是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协和医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传媒大学。

  二、工作要求及程序

  1、各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牵头,学校协助,向辖区内的学生进行助孤宣传,同时向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助孤申请表。

  2、救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其所在的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3、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指导填写申请表格。

  4、申请人所在的学校出具学习证明。

5、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及公安派出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是孤儿,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6、所有申报对象必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7、村(社区)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公开栏公示申请对象情况3天,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

  8、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将拟救助对象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新增、原有对象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阶段填写汇总表(含电子版,Excel表请在QQ乡镇联系群共享中下载)统一送市慈善办。

9、市慈善会将拟上报对象情况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长沙慈善会。

10、村(社区)、乡、镇、街道对强生助孤申请对象的公示要拍好照片以备核查。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各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组(民政办)落实好项目救助对象,按要求于1023日前将拟救助对象的申报资料及汇总花名册上报至慈善办,经审定后发放救助金。

   附件1: “强生助孤”工作流程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2011年长沙市强生助孤项目救助申请表点击下载此文件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32011年“强生助孤”原有项目救助对象花名册(类别      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42011年“强生助孤”新增项目申报救助对象花名册(类别      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52011年“强生助孤”项目援助对象公示(样稿)点击下载此文件

 

 

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慈善  助孤  通知

浏阳慈善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1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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