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民政局
浏阳慈善会
浏阳市教育基金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慈善助学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慈善联络组),教育基金会办事处(筹):
经研究决定,浏阳市民政局、浏阳慈善会和浏阳市教育基金会共同组织开展2011年度慈善助学工作,内容包括浏阳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活动和浏阳市教育基金会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浏阳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活动
(一)救助对象。
浏阳市特困家庭子女中本年度录取到全日制本科院校的学生(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含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不含录取到独立学院及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
特困家庭是指月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20%以下的家庭(包括申报前家庭成员有大病或者多个大学生,家庭收入减去治病、学生读大学学费后,低于低保标准120%的家庭)。
(二)救助标准。
低保家庭对象每人3000元,其他特困家庭对象每人2000元。
(三)救助程序。
1.
2、乡、镇、街道民政办接受申请后须派专人上户核查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并拍摄家庭住房正立面照片,按申请对象贫困程度进行排序,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格式见附件六、七,公示情况必须拍照或制作照片打印件与村(居)公示照片一并报慈善办),无异议后将材料于
3、
4、
5、8月下旬,全部助学名单确定后,举行2011年度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浏阳市教育基金会慈善助学活动
(一)救助对象。
浏阳市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子女本年度录取到独立学院、大专、高职专科学校学生(不含录取到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
(二)救助标准。
录取本省院校的1000元,录取外省院校的1500元。
(三)救助程序。
1.
2.乡、镇、街道民政办接受申请后,上户核查,在政务公开栏公示3天,无异议者,将材料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慈善助学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爱,是弘扬互助友爱传统美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公开透明的理念,细致认真,扎扎实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扎实细致,力求无误。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申请对象填写申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低保证号码、考生号等内容的填写,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能错漏。家庭地址明确到村(居)。
(三)认真核查,确保准确。
慈善助学的资金来源于政府的资助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救助条件组织好助学的申报、审核、公示工作,确保资金百分之百用于救助贫困学生,并且,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救助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对象。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徇私造假者,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发现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不实现象,将削减该乡镇(街道)下年度助学指标,因削减助学指标得不到上级慈善救助的贫困学生,由该乡镇(街道)筹集资金进行救助。
附件:一、长沙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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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浏阳市2011年长沙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汇总表(低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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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浏阳市2011年长沙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汇总表(非低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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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浏阳市教育基金会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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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1年浏阳市教育基金会慈善助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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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浏阳市2011年度慈善助学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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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1年长沙市低保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公示(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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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11年长沙市非低保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公示(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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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题词:慈善 助学 通知
